(济南市民兵训练中心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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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布时间:2018-7-9
青岛市各有关单位:
为进一步推进消防职业重点岗位人员持证上岗工作的深入开展,青岛校区定于2018年8月1日(星期三)举办中级建(构)筑物消防员职业技能培训班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培训工种及内容
(一)培训工种。本期培训工种为中级建(构)筑物消防员(即从事消防控制室监控和建筑消防设施操作与维护、建筑物消防安全管理、消防安全检查等岗位人员),培训对象是社会消防安保从业人员。
(二)培训内容。此次培训分理论学习和实际操作训练两大部分进行。
1、 理论知识:消防法律法规、燃烧常识、电气常识、电气防火、建筑常识、建筑防火、水力学基础知识等。
2、 技能操作:消防安全检查、消防控制室监控、建筑消防设施操作与维护。
二、培训及职业技能鉴定相关费用
这次中级建(构)筑物消防员培训费为3700元(不含鉴定费220元),学校集中住宿、就餐,个人生活(被褥除外)自备。
三、职业技能鉴定
培训结束后,学校将组织进行结业考试,考试合格后,根据全国统一组织进行的职业技能鉴定考试时间,统一组织参训人员参加消防职业技能鉴定,鉴定合格者颁发人力社会劳动保障部门的职业资格证书。该证书是从事消防中控室操作、管理的唯一凭证,同时也是用人单位确定 技术人员工资待遇、晋升技术等级的重要依据之一。
四、报名条件和须携带的材料
(一)报名条件:根据消防职业技能鉴定相关规定,参训人员需身体健康的23周岁以上、55周岁以下的人员,须具备以下条件:
(1)在本职业(工种)连续工作7年以上(单位人力资源部门开具证明);
(2)消防院校及相关专业专科毕业生(限消防工程、安全防范工程、土木工程、管理科学与工程、楼宇自动化专业);
(3)取得本职业初级建(构)筑物消防员(职业资格五级)职业资格证书后,连续在本岗位工作3年以上。
(二)报到须携带的资料:
(1)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;
(2)最高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;
(3)工作经历证明一份;
(4)本职业初级建(构)筑物消防员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;
(5)近期免冠小二寸彩色蓝底照片6张(4张交鉴定站、2张交培训学校);
(6)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,需提供加盖单位财务专用章的开票信息和一般纳税人资格证明;开具普通发票的需提供单位全称。
六、报到时间和地点
参训人员应于为2018年8月1日下午13:00—15:00到校报到,青岛校区学校地址:青岛市崂山区海尔路178号(青岛干部培训学院)西楼一号门105室。学员报到参加培训时一律不得带车前往。
联系电话: 18663954818 0532-68690119
山东省安保消防职业培训学校
2018年7月9日